高通量核酸提取纯化分析仪技术参数(国产1台,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主要技术参数
1仪器需为台面式独立整体机,系统整合高性能处理器,触摸屏操控。
★2仪器原理:采用磁棒转移磁珠的磁珠纯化方法,磁珠分离纯化模块配有防滴液装置。
3仪器需具有原厂配套生产≥8种试剂盒。
4样本类型:新鲜组织、石蜡切片、全血、血浆、血清、白膜层、细胞、唾液、拭子、痰液、尿液等。
5样本追踪:条码扫描仪可全自动对每一个样本管的条码扫描,追踪直至相应洗脱产物。
★6样品通量:当运行该仪器最大样本上机体积程序时,一次可以处理≥96个样本。
7单次实验可单做一个样本。
8随时上样,可在前一批次样本纯化过程中加入新的样本。
9仪器机械臂需包括光学传感器、二维条形码照相机和UV 灯,保证精确定位。
10仪器需有≥4个配备高精度注射泵的通道移液系统,既可同步操作,又可单独控制。
11需具有≥2种液位检测:电容液位检测(cLLD)和压力液位检测(pLLD),检测液位时,需测量一次性带滤芯吸头和液体之间的电容差或压力差。
★12单次实验中可装载≥2种不同的试剂盒。
★13单次实验中可使用≥4种不同的程序。
14样品预处理模块需有加热功能,可用于样本的前处理。
15加热模块:加热温度需≥70℃。
16洗脱位:需具有≥4个位置。
17洗脱位需冷却至4℃保存核酸,可为1.5 mL离心管提供洗脱板位的冷却模块。
★18一个批次中需可装载不同类型的样品管,1.5/2 mL离心管和10-16 mm口径采血管均可直接上机。
19支持96孔板上样。
20仪器需具备自动监控样品管是否堵塞功能并进行提示。
21洗脱耗材:需支持96孔板,1.5/2.0 mL离心管、酶标板等耗材。
22仪器内纯化产物可使用96孔板和1.5/2 mL离心管进行收集。
★23单个样品单次上机体积可≥4.8 mL。
24洗脱体积可调。
25在处理有害样本时,采用封闭箱体。
★26配备可移动紫外消毒系统。
27仪器需具有预装应用程序,无需优化,即可保证纯化结果。
28可提供原厂针对不同种类样品的多种预装试剂盒,无需人工配制试剂。
29预装试剂盒:具有二维码标记,仪器可自动记录每批样品所用试剂批号和种类。
30试剂盒在仪器内自动开封,未使用完的试剂可封存待用。
31未使用完的试剂再次使用时,仪器可采用液面探测的方式测定剩余的试剂量并进行可用样本数的计算。
32可将用过的吸头自动丢入废弃吸头存储仓。
33移液通道均需配有独立的防滴液容器,保证样品和试剂安全。
34纯化模块配有防滴液装置,防止试剂滴落纯化平台。
35仪器外罩需有磁力锁,有效防止误操作。
36仪器裂解过程需单向传送,有效防止污染。
37仪器操作软件通过触摸屏进行控制,并可永久免费在线升级。
38自动生成实验信息,保证每一个样本均可溯源,数据可通过网络和USB输出。
39端口设置:内置USB接口,100M网卡接口。
40支持原地升级体系构建模块。
41支持LIMS系统。
★二配置
1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主机1台。
2条形码阅读器1个。
3数据传输U盘(≥8G)1个。
4上样架5个。
5样品纯化制备槽1个。
6磁力架套1个。
7 FFPE专用提取试剂盒1盒。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59316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 话: 024-2285931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