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将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lnkllnkl@126.com)。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公告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黑山县
联系方式: 0416-556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118294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416-372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