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式细胞仪技术参数(国产1台,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一.主要技术参数
★1.配置双激光器:蓝色激光(激发波长488nm)和红色激光(激发波长633nm/635nm/638nm/640nm)。
2.激光器功率≥40mW。
3.激光器类型:两个激光器均为固态激光器。
4.双散射光检测器:前向和侧向。
★5.荧光通道配置:配置六通道或以上的PMT荧光检测器。
6.分析速度:≥15000粒子/秒。
★7.进样方式:采用非注射泵进样方式,以满足快速连续的进样要求。
8.液流速度:可根据样本类型进行流速调节。
9.支持试管类型:12×75mm试管、1.5mL或2mL EP管。
10.具备绝对计数功能:采用精确的体积法测量原理,同时可兼容微球法。
11.试剂余量监测:对鞘液、废液量连续实时检测,及时提示用户处理。
12.软件功能:实现所有流式数据(包括信号的高度、宽度和面积信息等)的采集和分析,并且支持线性、对数坐标的变换。
13.LIS连接:可配置双向LIS连接。
14.电压调节:可以根据样本特点对电压进行调节。
15.仪器可以调节信号阈值,最大限度减少无关信号对于结果的干扰。
16.荧光补偿:全矩阵荧光信号补偿系统,软件可进行实时补偿、离线补偿和自动补偿。
17.数字解析度:≥100万通道。
18.软件集成自动算法,可自动分析淋巴细胞亚群项目结果。
19.荧光检测灵敏度:FITC≤200 MESF,PE≤100 MESF。
20.仪器分辨率:前向散射光、FITC通道和PE通道的全峰宽CV≤2%。
21.携带污染率:≤0.1%。
22.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23.自动进样器规格:≥32管或以上圆盘式进样。
二.配置
1.流式细胞仪主机1台。
2.电脑工作站1套。
3.自动进样器1套。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供应商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响应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网站电话咨询:400-128-8588。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024-25856906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024-2585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