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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通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3-06-06 09: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通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CBZ202311 项目名称:通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享受对象为通江户籍且常住通江壁州街道的老人,具体分为三类: 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 8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人。经壁州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统计,壁州街道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共计1968人。 2.服务人数及补助: 2023年通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标为1968人,服务总金额29.52万元,建议投标人应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150元/人/年的标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年度服务超支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并进行服务内容的阐述和说明,实施公开承诺服务。 三、服务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和实际需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公平公正原则。不因老年人个体状况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确保公共福利资源合理分配,公平使用。 安全便捷原则。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四、采购内容 一是上门服务。依托“数字民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助医、助急、助洁、助浴、助餐“五助”服务,并且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由辖区民政办提供相关信息,中标单位免费整理建档)。 二是互联网+服务。建立智慧呼叫系统,对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入户安装呼叫终端,实施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老人有需求能及时响应,15分钟内上门提供服务。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并安装运行。 三是服务中心。在服务区域居中位置设置养老服务中心,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按摩、老年食堂、康养讲座等为老服务。由辖区政府负责联系场地,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为老服务。 五、服务组织(机构)和人员 1.服务组织(机构):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身份,合法运营;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公开服务项目并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2.人员素质: (1)基本要求:应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专业服务人员应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遵守养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应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历证书、健康状况证明和定期体检证明。掌握基本养老服务礼仪,仪表、仪容等应符合相应的行为规范。 (2)管理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有良好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尊重老年人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保证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或一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3)服务人员: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料,持证上岗;应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和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具备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安全、卫生知识;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提供服务时应服饰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细致周到、操作规范;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宽容、忍让;每年应参加在岗培训。 六、服务方式 1.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由专业团队上门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方面服务。 2.托管服务:由服务机构利用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养老院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代办、法律维权、助教助乐等托管服务。 3.“互联网+”服务:通过“数字民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巴中市居家养老呼叫中心等板块的智慧养老信息系统,采集辖区内老年人情况、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商服务项目等信息,整合服务需求分析、服务机构管理、线下服务跟踪、政府监管等功能,链接养老服务供需,实现线上下单、线下服务、全程监管、综合评估的“互联网+”养老服务。 七、服务管理 1.组织管理: 服务机构应建立与其业务相对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明确沟通的方式和时机;应为每一个岗位建立服务流程和技术规范,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资源、服务过程、服务监督与改进进行管理。 2.服务资源管理: (1)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确保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意识和能力;应在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三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应建立严格的服务员上岗程序;应建立并实施服务员评价程序,确定其级别。 (2)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应提供并维护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办公及体验环境。 3.服务流程: (1)服务接待:服务机构应建立有热线电话、网上登记、现场业务受理等设施设备的接待平台,以及接受服务对象及家人的咨询和预定信息,做好记录并给予反馈。 (2)提出申请:由老年人或其合法监护人向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服务机构根据机构的服务项目及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审核申请,进行评估。属于各类补贴对象的,服务机构应向民政局申报审批并收齐相关附件;不属于补贴对象的,由申请人自费购买服务。 (3)编制服务方案: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项目编制老年人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操作规程、规范,人员配置、服务过程需要的设施设备及工具,特殊情况处理。 (4)服务启动:安排提供上门服务,做好服务对象资料数据补充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项目推广介绍、居家养老服务呼叫操作示范培训等相关工作,提升服务对象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5)开展服务: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方案或服务流程的要求,结合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应的服务,做好服务过程记录和相关佐证资料。 (6)服务结束: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服务人员应主动与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或接任服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征求服务对象或家人意见。交接记录及服务对象意见应及时提交服务机构。 4.服务监督与改进: 服务机构应逐步推行标准化管理,制定技术等级服务、等级待遇和等级收费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效益;建立对服务过程的监督与考核制度,监督形式包括电话访问、管理人员走访、暗访、社会监督等,应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服务过程记录等相关信息,预防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应建立不合格服务纠正制度,对出现的不合格服务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应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达85%以上,应通过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创新服务与管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培训管理: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参加岗位培训、轮训;若服务机构没有能力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的,应委托有培训能力、培训资质的机构对人员进行培训。 6.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应将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影像资料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档案分类包括服务机构档案和服务对象档案。服务机构档案包括服务机构的营业资格、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标准,以及内部管理性资料;服务档案包括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服务申请、老年人信息表、医院体检证明、服务方案、服务情况等,并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服务机构应按提供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居家区域等分类存放服务对象的个人档案。便于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应及时移交项目主管单位备查。 7.信息共享与沟通: 信息共享:服务机构应向民政局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开组织机构、服务内容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公众人员等基本信息;民政局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服务质量跟踪与投诉处理结果;民政局委托服务的无偿服务、低偿服务补助及对象。 沟通交流:服务机构应主动向民政局汇报工作,及时沟通通报服务质量及特殊情况;应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及公告栏或内部宣传资料等方式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交流;应主动通过不定期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及利用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现代通信设备与老年人进行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处理投诉的程序和结果、老年人需求及满意度等方面的沟通交流。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行政机关批准许可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方式:在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现场获取。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江县民政局 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江西路33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98273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827--7120058 联系方式:杨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27--71200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江 竞争性 县政府 服务项目 公告 上一篇: 2023年6月6日南靖县船场镇高联村民委员会南靖县船场镇高联村下尾卢振和房屋屋后高陡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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