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y lang=zh-cn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532—66209820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ZFCG2023000002 最高限制单价:35%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青岛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所属行政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公司参加投标;若为总公司参加征集(总公司注册地为非青岛地区),须同时提供青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分公司参加征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青岛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的证明材料(市级分公司以下的分支机构、代办点等不允许参加)。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时,则选取总公司为投标方。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两年(服务期满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征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1/30 9:30:00 开标地点: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征集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855850; 传真:0532-85855838;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市财政局。 发 布 人: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05 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