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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09 21: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第二中学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991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BZJ-HTDQ-2023-001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7670

最高限价(元):3071000,1415130,2490500,3213320,213000,958620,1597000,1345000,704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7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蔬菜类、水果类;(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1513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调料、副食品、牛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三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9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羊肉、牛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四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133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鲜鸡肉、鸡脯、鸡腿;(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五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五)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大肉、鱼;(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六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86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粉(精特一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七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9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清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八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八)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大米;(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标项九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包九)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4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鸡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段报价方式采用单价合计报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8、9:(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7、8、9】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个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个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年0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2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第二中学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东路78号

联系方式:0903-619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东路147号万方乐奏三楼(原和田县第二中学院内)

联系方式:0903-2023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

电 话:0903-202327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和田   项目   大宗   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日新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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