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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3 13: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8408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D(GK)2023-01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90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3、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1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4、具有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厅(纬三路)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厅(纬三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什地区叶城县团结东路与幸福北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1898080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

联系方式:1874277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婷

电 话:18742770700






附件信息: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喀什   叶城县   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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