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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7日茅箭区茅箭小学茅箭小学学生餐校外配餐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3-01-27 10: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茅箭区茅箭小学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9145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jxx2023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xx2023002

3、项目名称:茅箭小学学生餐校外配餐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茅箭小学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5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确定午餐人数为准,投标商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学生实际就餐人可能减少或者增加。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员减少或者增加情况不作任何保证。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
8.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9.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1.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2.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3.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4.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5.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5°C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原则上距离学校不超40分钟车程。
17.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18.中标企业需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解除合同,同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9.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每次配餐时应向学校提供一份盒饭留样,以便学校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就餐前约半小时免费提供2份盒饭给校医、家长代表或者教师代表进行试餐。
20.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没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话联系18071359766

3、方式:

具体以招标方案附件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茅箭区茅箭路4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茅箭区茅箭小学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茅箭路40号

联系方式:18071359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茅箭区茅箭小学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茅箭路40号

联系方式:1807135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071359766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小学   招标   采购   配餐   校外   公告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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