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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1-31 09: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HY2022-0129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百里伊通河整治工程PPP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3 项目规模: (1)远期规划1200吨/天的污泥处理厂的建设(80%含水率),一期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工作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3)工艺路线:深度脱水+干化+单独焚烧。 (4)要求:按厉行节约和低碳环保的原则,研究确定具体工艺参数和单元形式。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服务周期:中标后15天完成全部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其他相关设计人员至少2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 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至 2023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发送证明材料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核实; 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二维码”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5.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0日13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84395675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天完成全部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其他相关设计人员至少2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 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0431-86000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1858439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1858439567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通河 长春市 污泥 水系 春城 方案设计 上一篇: 2023年1月31日昭君殡仪服务站设施(公益性公墓)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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