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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01 09: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2133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LC-2022-03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342.602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至 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SLC-2022-03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2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设计服务(二次)

2.2项目编号:ZSLC-2022-034。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2832.41㎡,总建筑面积76928.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148.92㎡,地下建筑面积780㎡。

2.4招标范围:包含总平规划设计、室内外方案设计、室内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外弱电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现场服务等。

2.5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342602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2.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2.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④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2月1日08时30分至2023年2月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第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6.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商婷婷

电话:0431-821902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盛隆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5栋901

联系人:盛娜

电话:0431-89288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  编:130400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商婷婷0431-82190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盛隆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5栋901            

联系方式:盛娜0431-8928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娜

电 话:  135008902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九台   长春市   职业技术   教育中心   异地   招标公告   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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