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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16 11: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632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3-0203

项目名称: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31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项目编号:JLFL2023-0203

1.2项目名称: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

1.3采购预算(工程费用估算金额):350万元。

1.4最高限价:723117元(各项合价),本项目采取单价计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招标范围:维护工作包括经开北区全部路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经开北部102国道以东区域所有非PPP项目的市政道路路灯及其附属设施、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电子警察监控及其附属设施)具体维护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6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灯杆5388根、灯具7045盏、路灯电缆约22.6万延米。88个路口的信号灯及监控摄像头。并对老化损坏、无法维修的箱变及环网柜进行更新迭代。

1.7计划开竣工日期(养护维护期):2023年3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8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102国道以东区域)。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及明确各自分工,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FL2023-0203

1.2项目名称:2023年综保区电力设施维护工程。

1.3采购预算(工程费用估算金额):350万元。

1.4最高限价:723117元(各项合价),本项目采取单价计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招标范围:维护工作包括经开北区全部路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经开北部102国道以东区域所有非PPP项目的市政道路路灯及其附属设施、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电子警察监控及其附属设施)具体维护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6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灯杆5388根、灯具7045盏、路灯电缆约22.6万延米。88个路口的信号灯及监控摄像头。并对老化损坏、无法维修的箱变及环网柜进行更新迭代。

1.7计划开竣工日期(养护维护期):2023年3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8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经开北部102国道以东区域)。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及明确各自分工,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 五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持证上岗。注:拟派出的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告之日前 3 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3.4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城市照明工程和一项10KV电气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参与投标活动;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6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仅限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   

(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方式:0431-8188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4.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方式:孔祥思0431-8188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招标公告   电力设施   年综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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