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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小金口街道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构筑物及用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18 16: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135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小金口街道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构筑物及用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群行政小区B5、B6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Y2023-02-06

项目名称:小金口街道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构筑物及用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0.00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1租赁情况: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建构筑物及用地,其中钢结构厂房及配套建构筑物面积共约 6756.91㎡(另有配套用地 2169.66 ㎡,配套用地不计算租金),原合同已于 2022年6月1日期满,现以底价6元/㎡/月(不含税金)进行公开招投标。租赁年限为15 年,无免租期,用途:工业,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进行招标。租金按月缴交,先交租后使用,每月5日前一次性缴交当月租金,第1-5年租金按中标价收取,第 6-10年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 10%收取,第 11-15年租金在第10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10%收取。

3.2根据原合同有关约定,原合同租赁期满后本厂房的所有水电设施及户表归原承租方所有,中标方需自行和原承租方协商水电使用问题或重新按相关流程申报水电设施及户表,且本次招标租赁合同期满后,所有的水电设施及户表无条件归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3本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需解决的变压器及扩建厂房部分回收需求,为完整保留村现有产物完整现对该项产权进行初步估价约100万元具体金额在确定中标人后由小金口街道选取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最终评估定价,中标人需在收到交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负责完成该资金的支付,且在承租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所有产权无条件归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3.1如中标人为原承租方,中标人必须同意在承租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所有产权无条件归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4本厂房因年久失修,中标方要根据自身需求对厂房进行翻新维护,中标方必须保证厂房主体完整安全,翻新维护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5为精准计算本厂房的使用面积,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了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了钢结构厂房、配套建构筑物及用地面积测绘图,测绘费用为5933元由中标方支付(详见正式发票)。

3.6中标后由小金口街道选取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最终评估定价所产生的第三方评估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3.7小金口街道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构筑物及用地租赁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8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需先缴交中标价的六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定账户。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所涉土地、建构筑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生产经营损失、搬迁费用、预期收益等按照相关补偿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的补偿款归中标方所有。具体条款同意按《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钢结构厂房、配套建构筑物及用地租赁合同》执行。
  • 交易类型:租赁租赁年限:15年
  • 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按月缴交,先交租后使用,每月5日前一次性缴交当月租金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六个月租金
  • 地址: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英街石浪新区
  • 使用范围:工业
  • 投标底价:6元/㎡/月(不含税金)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租赁年限:1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备注:供应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群行政小区B5、B6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群行政小区B5、B6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小铁村石浪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小金口段72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13060836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必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群行政小区B5、B6号四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27333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892733368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构筑物   招标公告   新区   金口   街道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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