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中区201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01 至 2023-02-08 | 撰写单位: |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黄金凤 | (辽中区201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1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91 项目名称:辽中区201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1、现行规划实施情况更新评估; 2、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文本及图件; 3、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技术指南; 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 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 三、服务程序与内容 1、召开规划修改资料收集协调会(由区政府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参加,明确资料收集内容和要求); 2、编制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更新报告(按照国家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规划实施更新评估报告) 3、编制县级规划修改方案文本和图件(按照国家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规划修改文字报告和图件成果); 4、完善规划数据库(按照规划数据库建库要求,将规划修改内容纳入数据库,完善规划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元数据等成果); 5、开展专家论证和听证(由省级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规划修改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意见,并由区级组织规划修改方案听证); 6、规划修改成果报批(规划修改方案由区政府报沈阳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规划数据库报省级备案)。 四、主要成果 1、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更新报告; 2、县级规划修改方案文本及图件; 3、规划修改后的规划数据库成果。 五、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采购人若有期限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执行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款40%,项目成果提交后15日内付款60%。 4、 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的技术要求。 5、成果提交 (1)成果提交数量:纸质报告成果3套、数据库成果电子光盘3套。 (2)成果提交地点: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6、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采购人若有期限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08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 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 13897974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27890588 邮箱地址: lnshjs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1307921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