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02 至 2023-02-09 | 撰写单位: | 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振军 |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330 项目名称: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80,000.00 最高限价(元):5,0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包: (一)采购需求:确定1家有资质的安保公司,负责大连海洋大学黄海校区和渤海校区的门卫、消防值班、巡逻、守护、校园交通维护、大型活动安保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日常安保等工作。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服务良好,服务内容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服务期间出现分包或转包及其他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由乙方承担)。 (二)校园部分保安岗位要求 校园部分门岗保安工作岗位设置及要求如下: 岗位 | 工作时间及在岗人数 | 备注 | 渤海校区大门岗 | 每天24小时,3人在岗 | 50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大门岗(白班) | 每天12小时,4人在岗 | 4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大门岗(夜班) | 每天12小时,2人在岗 | 50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2号门岗(白班) | 每天12小时,4人在岗 | 4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2号门岗(夜班) | 每天12小时,2人在岗 | 50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3号岗(北院)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4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4号岗(北院)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50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5号岗 (水苑路门岗)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校园巡逻队(白班) | 每天12小时,6人在岗 | 4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行政办公楼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行政办公楼门岗 | 每三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综合实验楼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图书馆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图书馆门禁管理岗 | 每天7:00至22:00, 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养殖楼门岗 | 每三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重点实验室门岗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海养楼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海洋应用研究所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实验室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渔业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北院实验楼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北院创新创业大学生 服务中心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北院第二教学楼门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北院办公楼值班岗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退休顶岗(7个月) 第一教学楼门岗 | 每三天48小时,1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综合实验楼 消防值班岗 | 每天24小时,1人在岗 | 有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60岁以下男 | 黄海校区图书馆 消防值班岗 | 每三天24小时,1人在岗 | 有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60岁以下男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安保人员日常监督、考核等,完成保卫处下达的临时任务。1人在岗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服务管理经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军队转业或退役人员优先。 | 巡逻队长 | 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巡逻队员、门岗人员日常管理等。2人在岗 | 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服务管理经验,军队转业或退役人员优先。 | (三)校园保安工作总体要求: 1、安保公司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所有门岗、门禁及校园巡逻队队员必须在属地派出所备案登记,持有大连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消防值班员必须持有大连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3、各岗位要接受学校保卫处的工作检查,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工作范围包括:各门岗的保卫、门岗接待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登记、校园交通秩序维护、公共部位的钥匙管理、公共部位的秩序维护、监控报警系统的监护、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检查巡视,消防值班室值守、楼内消防设备的检查巡视,夜间、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水电、门窗等设施的检查巡视,大型活动安保、校园巡逻等工作。 5、保安人员实行轮换替班制度,在夜间必须按照规定锁门或执行检查巡逻工作。 6保安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档案和身份证明,审查合格,无劣迹,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统一着装,配备器械,并符合大连市保安管理有关规定。 7、保安人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私自脱岗、串岗;在班期间不能有喝酒、下棋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行为;对师生及外来人员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师生谈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话题;严禁与师生发生冲突,保安人员与学生发生冲突的,无论因何原因均要对其加重处罚。 8、除了项目负责人可灵活安排之外,其他岗位节假日保证上岗。 9、公司项目部主管领导要经常对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夜间抽查不少于一次,及时有力地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 10、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未完成计划工作量、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或保安人员违反学校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校方有权给予扣减保安服务费的处罚。 (四)各岗位具体要求: 1、校门岗工作要求: (1)维护校园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 (2)负责校门守卫,站岗执勤,维护校门周边秩序; (3)严格检查本校教工车辆通行证,并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禁止摩托车、出租车进入校园(经批准情况除外),对出门货车进行开箱检查。 (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和物品出入的登记管理制度。 (5)作好门岗工作记录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校门岗夜间值班要求坐班与巡查制相结合,按学校规定做好校园巡逻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上报。对要害部位经常检查确认,若发现外围栅栏、建筑物、路灯等损毁时,应及时按照规定报告。夜间巡查时,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得走过场,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7)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楼宇门岗工作要求: (1)维护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 (2)严格管理公共部位的钥匙,按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开闭楼宇大门,按时做好清楼、锁门工作。保安人员每天锁门以后,自上而下对楼内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查时,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走过场,对重点区域的水电设备、门窗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大楼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按照规定报告。 (3)掌握楼宇的结构、布局和重要部位的情况,熟悉楼宇区域周边情况,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频率进行巡视。作好防火、防盗的检查巡视工作,熟练使用报警系统。听到报警及时查看现场,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按照规定报告。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引导楼内人员迅速有序的进行疏散。 (4)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带头遵守消防和禁烟规定,能够利用各种消防器材果断处置初起火患,引导楼内人员疏散,主动配合公安、消防人员灭火,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命令。 (5)控制楼内照明设备的开放时间,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6)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和物品出入的登记管理制度。 (7)对师生要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要及时开门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更不得指责、谩骂,未经许可任何时间都不得进入楼内师生的房间。 (8)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报警系统的监护工作。要有高度的治安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监控系统及防盗系统的运行情况,了解楼内布局和各个部位监控点分布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刻按照规定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9)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来人员介绍楼内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准观看、使用监控录像资料。 (10)作好工作记录和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报告。 (11)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消防值班岗工作要求: (1)消防值班员必须持有大连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2)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 (3)熟悉掌握本楼宇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作各种系统,对消防控制室各种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4)负责对本楼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测验,认真记录控制器运行情况,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表》。 (6)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7)经常向保卫处负责消防工作人员报告本楼消防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消防隐患,协助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8)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9)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布置的其他工作。 4、校园巡逻队工作要求: (1)校园巡逻队队员必须持有大连公安局颁发的保安上岗证。 (2)校园巡逻队队员年龄应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7米以上,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安保公司负责除器械、生活设施等项目以外的费用,学校提供住宿,饮食个人负担。 (4)巡逻队员需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每日保证巡逻次数,同时需保证巡逻质量,如有突发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并按指示进行处理。 (5)校园巡逻队队员日常工作中要服从学校专职管理员的管理,服从调度,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保卫处与中标公司制定实施)。 (五)其他 1、用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相关规定。 2、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所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3、全部人员经费由中标公司承担,中标公司须与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大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4、安保管理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由中标公司承担; 5、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装费由中标公司承担; 6、保安人员的被褥等用品由中标公司承担; 7、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培训费等由中标公司承担; 8、巡逻队需配备至少2辆巡逻车,巡逻车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9、中标公司需设立安保队员专项奖励资金,年度奖励资金金额不少于中标总金额的1%,奖励资金的发放标准及发放办法由中标公司与学校保卫处协商决定。奖励资金发放需经学校保卫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 以上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是对本项目最基本的要求,由保卫处与中标公司协商后分别制定相关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5,0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 采购需求:查看 2包: (一)采购需求:确定1家有资质的安保公司,负责大连海洋大学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理期间黄海校区大学生公寓门卫执勤、巡逻工作。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服务良好,服务内容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服务期间出现分包或转包及其他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由乙方承担)。 (二)校园部分保安岗位要求 岗位 | 工作时间及在岗人数 | 备注 | 大学生公寓门岗 | 每天24小时,2人在岗 | 65岁以下男 | (三)校园保安工作总体要求: 1、安保公司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所有门岗、门禁及巡逻队队员必须在属地派出所备案登记,持有大连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3、各岗位要接受学校保卫处的工作检查,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工作范围包括:各门岗的保卫、门岗接待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登记、交通秩序维护、公共部位的钥匙管理、公共部位的秩序维护、监控报警系统的监护、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检查巡视,从大学生公寓至黄海校区水苑路沿线巡逻和岗哨,从大学生公寓至黄海校区黄浦路沿线巡逻,原电子学校与大连海洋大学之间道路巡逻等工作。 5、保安人员实行轮换替班制度,在夜间必须按照规定锁门或执行检查巡逻工作。 6保安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档案和身份证明,审查合格,无劣迹,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统一着装,配备器械,并符合大连市保安管理有关规定。 7、保安人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私自脱岗、串岗;在班期间不能有喝酒、下棋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行为;对师生及外来人员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师生谈与值班工作无关的话题;严禁与师生发生冲突,保安人员与学生发生冲突的,无论因何原因均要对其加重处罚。 8、节假日保证上岗。 9、公司项目部主管领导要经常对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夜间抽查不少于一次,及时有力地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 10、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未完成计划工作量、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或保安人员违反学校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校方有权给予扣减保安服务费的处罚。 (四)各岗位具体要求: 1、大学生公寓门岗工作要求: (1)维护大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2)负责大门守卫,站岗执勤,维护周边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上报; (3)严格检查内部车辆通行证,并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禁止摩托车、出租车进入校园(经批准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登记管理制度。 (5)作好门岗工作记录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门岗夜间值班要求坐班与巡查制相结合,按学校规定做好巡逻工作,对要害部位经常检查确认,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走过场,并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现外围栅栏、建筑物、路灯等损毁时,应及时按照规定报告。 (7)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校外巡逻队员工作要求: (1)巡逻队员必须持有大连公安局颁发的保安上岗证。 (2)巡逻队队员保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巡逻队分时段巡逻,保证循环值班和巡逻。 (4) 巡逻队队员日常工作中要服从学校专职管理员的管理,服从调度,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保卫处与中标公司制定实施)。 (5) 巡逻队在校外巡逻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 (五)其他 1、用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相关规定。 2、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所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3、全部人员经费由中标公司承担,中标公司须与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大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4、安保管理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由中标公司承担; 5、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装费由中标公司承担; 6、保安人员的被褥等用品由中标公司承担; 7、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培训费等由中标公司承担; 以上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是对本项目最基本的要求,由保卫处与中标公司协商后分别制定相关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现为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暂停现场开标、询标,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将导致废标(具体解密操作过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 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须自行学习电子标相关流程及准备相应设备材料,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海洋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联系方式: 0411-84763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 联系方式: 0411-83692777-8011 邮箱地址: 406113207@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希望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190394511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振军 电 话: 0411-83692777-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