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09 至 2023-02-17 | 撰写单位: |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郑巍 |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32-00025 项目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32,72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食的制作及配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以餐盘打饭形式进行分餐),包括早餐、午餐、周末值班餐、偶尔加班人员晚餐。 ★1、用餐人数约90人。 ★2、早餐:7:30送达并准备完毕,可以开始打饭 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但不局限:花卷、馒头、油条、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酸奶;早餐小菜不少于三种小菜。 午餐:11:30送达并准备完毕,可以开始打饭 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三荤三素。午餐需提供一种水果。推荐采取自助餐模式。 ★3、周末值班,需提供8人左右餐食(含早餐、午餐);晚上偶尔有加班,可提供加班晚餐,配送时间提前2小时通知。 ★4、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5、菜品要求: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 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6、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16)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7、服务人员要求: (1)为了确保对采购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供应商应配备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工作人员。同时,应派主管人员或兼职的管理负责人员,以利于和采购人沟通衔接。 (2)投入本项目的餐饮服务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其中主厨须有中级以上厨师证,面点师须有中级面点师证。 (3)若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不满意或需更换口味时,供应商能随时调整工作人员。 (4)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知采购人,以便联系和沟通:投入本项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因实际原因需要变动的,应在事前向采购人备案。 二、 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决定第二年是否续签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季度结算一次,提供发票等。 4.★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本项目投标单价均按照20元/人/天填写,不得更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有效期:90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决定第二年是否续签合同。(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5时0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路54号,沈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可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或者由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场外进行线上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审批服务部)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号 联系方式: 孙厚禹024-25375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转8130、8131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250070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张彬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0、8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