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购置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防火车辆)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10 至 2023-02-16 | 撰写单位: |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 撰写人: | 朱连凤 |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购置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防火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购置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防火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81-00066 项目名称: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购置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防火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98,000.00 最高限价(元):1,1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购置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防火车辆) 二、 项目概况 盖州市林地总面积297万亩,其中,公益林94万亩,天然林66万亩,被省政府列为重点森林防火县(市)。我市近年来天气十分干旱,林内杂草厚积,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出现场使用车辆频繁,上批购置车辆已不同程度损坏,有的不能上公路,不能上保险,现有半专业队无法保障每队一车,已严重影响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内容 购置森林防火车辆及售后服务工作 五、 服务要求 1.组织实施保障 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②依据报价人提供的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 ③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6万公里。 2、售后服务保障 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其他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②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远程解决或抵达现场并开始采取相应措施),4小时内到达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并提供具体的服务响应措施及服务方案的。 ③依据报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响应时间、响应程度、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培训、技术指导等进行综合评审。 六、 技术标准 手动四驱皮卡车技术参数(数量:10辆) ★车身颜色:桔红 1、★长*宽*高(mm)≥5360*1900*1805 2、★变速箱形式:手动6MT 3、★功率(Kw)≥110 4、★扭矩(Nm)≥360 5、★发动机排量(mL)≥2.0T(柴油) 6、★轴距(mm)≥3050 7、★驱动方式:四驱 8、悬架形式(前/后):双叉臂轮旋独立悬架/全渐变式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9、四轮盘刹 10、ABS+EBD 11、车联网、语音控制、导航、触摸屏 12、倒车影像+倒车雷达 13、铝合金轮毂 14、智能遥控钥匙 15、多功能方向盘+定速巡航 车辆参数尺寸按官方数据为准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拨款进度支付。 八、服务时间: 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九、 交货及服务地点:盖州市 十、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6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398446902、密码:123400)。 2.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3.投标文件解密原则上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通过视频会议说明并尽快上传解密,因相关问题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 0417-778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地 址: 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 0417-7088002 邮箱地址: 19138164@qq.com 开户行: 辽宁辰州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账号: 50010099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女士 电 话: 0417-7088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