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倒置荧光显微(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6 至 2022-12-02 | 撰写单位: |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撰写人: | 刘鑫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倒置荧光显微(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倒置荧光显微(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440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倒置荧光显微(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倒置荧光显微镜技术参数(进口6台,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 主要技术要求 1放大倍数:40×- 400×。 ★2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不小于50 mm。 ★3主机:U型光路设计,机身具有辅助1.5倍变倍功能。 4目镜:高眼点10×目镜,视场直径≥22 mm。 5物镜转换器:≥6孔镜转换器。 6聚焦机构:最小微调刻度单位:≤1 μm,粗调行程≥5.0 mm/转,微调行程≤0.1 mm/转,物镜升降行程≤10 mm。 7照明系统:LED冷光源,照明寿命不小于60000小时。 8观察镜筒:瞳距可在50-76 mm范围内进行调节,视场直径≥22 mm。 9载物台:机械载物台行程:≥X70 mm× Y50 mm,台面尺寸:≥W310 mm× D300 mm。 10聚光镜:长工作距离聚光镜N.A. ≥0.52,W.D. ≥30mm。 11物镜: 4×(N.A.≥0.13,W.D.≥16.4 mm)平场半复消色差相差荧光物镜。 10×(N.A.≥0.30,W.D.≥15.2 mm)平场半复消色差相差荧光物镜。 20×(N.A.≥0.45,W.D.≥8.2-6.9 mm)平场半复消色差相差荧光物镜。 40×(N.A.≥0.60,W.D.≥ 3.6-2.8 mm)平场半复消色差相差荧光物镜。 ★12大于等于六位激发块转盘, 可升级双层光路,≥12工位激发块转盘,配蓝色DAPI(激发340 nm-380 nm),绿色FITC(激发465 nm-495 nm),红色TRITC(激发537 nm-552 nm)三种激发光。 13荧光光源:高强度LED光源,寿命≥25000小时,灯室固定无须调节对中,带智能荧光视场光阑调节器及荧光孔径光阑调节器,防止荧光淬灭。 14接口:2.5倍国标接口。 15配同品牌专业防尘罩。 ★16图像采集系统:真实有效物理像素≥1600万像素。 17真实有效物理分辨率:≥4908×3264。 18像素芯片规格:≥36×23.9 mm。 19像素点面积:≥7.3×7.3 μm。 20 QE值≥77%。 21采集图像速度:4908×3264≥6 fps,1636×1088≥45 fps。 22光电数据接口:USB3.0。 23专业图像分析软件(带加密钥匙):可用于相机控制和显微镜控制,进行图像采集和分析。实时预览,拍照,进行物镜定标。可进行长度、角度、面积、光强度等参数的测量。 ★二 配置 1主机1套。 2物镜转盘1个。 3荧光转盘1个。 4物镜(4×、10×、20×、40×各1个)1套。 5荧光激发块(蓝色、绿色、红色各1个)1套。 6相机1套。 7软件1套。 三 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网站电话咨询:400-128-8588。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024-25856906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024-25856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