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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阜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24 04: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251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公告信息 <body>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15 至 2022-11-21
撰写单位: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撰写人: 魏晨
   (阜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00-01944 项目名称:阜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370,000.00 最高限价(元):46,3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个保险区域为市本级(含五区)职工参保人数约为46.37万人;以上数据为2021年末数据,实际投保人数以当期数据为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单位缴费人员大额保险的保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趸缴企业除外),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参保人分别缴纳20元和80元,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市本级依法破产、政策性破产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80元缴纳,由个人承担;原国有、集体困难一次性趸缴企业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34元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4,454,000.00 最高限价(元):64,454,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二个保险区域为阜蒙县,居民参保人数约为49.58万人;以上数据为2021年末数据,实际投保人数以当期数据为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3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130元,筹资标准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清算时以最终确定的筹资标准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8,354,000.00 最高限价(元):38,354,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个行政区域为彰武县,居民参保人数约为26.88万人, 职工参保人数约为3.41万人;以上数据为2021年末数据,实际投保人数以当期数据为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3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130元,筹资标准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清算时以最终确定的筹资标准为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单位缴费人员大额保险的保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趸缴企业除外),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参保人分别缴纳20元和80元,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彰武县原国有、集体困难一次性趸缴企业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40元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2,639,000.00 最高限价(元):32,639,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四个保险区域为市本级(含五区),居民参保人数约为20.23万人, 阜蒙县职工参保人数约为 6.34万人;以上数据为2021年末数据,实际投保人数以当期数据为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3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130元,筹资标准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清算时以最终确定的筹资标准为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单位缴费人员大额保险的保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趸缴企业除外),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参保人分别缴纳20元和80元,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阜蒙县原国有、集体困难一次性趸缴企业参保人员按每人每年50元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组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02包组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文件要求; 03、04包组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并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三)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四)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疫情影响,如不能现场开标,可采用远程开标形式。
(六) 注:本项目共4包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西环5号 联系方式: 0418-3379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 联系方式: 0418-2715150 邮箱地址: DZQZLN@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户名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301279716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晨 电  话: 0418-27151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阜新市   大病   招标公告   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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