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运行维护降水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15 至 2022-11-21 | 撰写单位: |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杨雪 | (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运行维护降水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运行维护降水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40021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运行维护降水设备更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23,600.00 最高限价(元):1,823,6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我省47处国家基本雨量站进行降水监测能力提升,内容包括购置47套称重式雨雪量计、47套RTU设备和47个防风罩,并完成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以下内容出自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6 (4-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6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 6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 6 (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境外企业招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解密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委托人来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时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自行进行解锁。 2、现为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暂停现场开标、询标,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在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解密时间为0.5小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将导致废标(具体解密操作过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 3、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开标现场,如已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531 邮箱地址: 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840010000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子坤 电 话: 024-62101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