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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28 13: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伊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3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0009
23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2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YL-2023-Z(Q)-006

项目名称: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4336690

最高限价(元):24116020,3022067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1160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山东路以南片区(含山东路)范围内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公厕保洁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2023-2025年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2206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山东路以北片区(不含山东路)范围内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公厕保洁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三年(根据考核情况按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27室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广东路中原国际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广东路中原国际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13031364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融和大厦B座1127室

联系方式:0999-8097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勇刚、陈佳东

电 话:0999-809797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伊宁市   环境卫生   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合作   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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