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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1)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3-02 2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style="tab-interval:21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对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X2023-G-002 项目名称: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项目(2023-MC1)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元整(¥143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第七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八标段: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第九标段: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第十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按照建设单位申报的评审计划金额预估,具体协审费用按照本招标书内确定的协审费用标准(详见附表)结合《造价协审工作考核规范》考核成绩按实计取。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2014〕79号)文件规定,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追踪问效,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支出。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市评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预算编制及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3.拟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10家。 4.项目考核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后附造价协审工作考核规范要求考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第二标段、第七至第十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第三至第六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第三至第六标段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本采购项目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7481工程管理服务,对应的行业门类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4) 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编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结算评审内容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中标服务标段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审服务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 2.地点:CA网上报名。 3.方式: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及标段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人民路3158号 联系人:何龙飞 联系电话:0512-65721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晓忠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8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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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苏州市 市级 投资项目 招标公告 工程造价 服务项目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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