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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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2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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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074 |
项目名称: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
预算金额:98.56万元 |
最高限价:98.56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第一包:东平县)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书;所投疫苗具有有效产品生产批准文号。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3.360000 | B | 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第二包:肥城市)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书;所投疫苗具有有效产品生产批准文号。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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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疫苗采购期限为一年。期间如遇国家防疫政策调整或更换强制免疫疫苗品种,在中标企业具有生产批准文号、合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不再另行组织招标采购,由中标人按国家要求和我市实际需要提供新的强制免疫疫苗。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书;所投疫苗具有有效产品生产批准文号。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3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
3.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4.售价: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38-6221070(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姜杰联系方式:0538-8588685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东路8号 |
联系方式:0538-8333400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擂鼓石大街东段 |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电话:0538-8588685 |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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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泰安市 口蹄疫 疫病 疫苗 招标公告 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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