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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3-31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4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L-ZB-202306 项目名称: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84,348.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5,176.7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75,176.7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2(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8,581.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48,581.8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3(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9,626.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9,626.6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4(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963.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963.2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高峰镇2021年“两边一补齐”通组路硬化工程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安县高峰镇 联系方式:13991463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 联系方式:0914-5322208/139914883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3991488384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招标公告 补齐 日高 通组路 上一篇: 2023年3月31日东莞市麻涌镇党政综合办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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