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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4-27 14: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303-014-1 项目名称: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1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3年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2.预算金额(裸车):149万元 3.最高限价(裸车):折扣系数1.0(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系数报价)。 4.供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5.采购需求: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财务状况良好;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投标人负责配合采购方进行落牌等事宜。 3.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车辆能够正常落牌及通过车检。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402328249@qq.com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233号 联 系 人:杨亚光 联系电话:04318799788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孙宗良 联系电话:1868667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电话:18686672200 4.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财务状况良好;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6投标人负责配合采购方进行落牌等事宜。 3.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车辆能够正常落牌及通过车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龙路233号 联系方式:杨亚光043187997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1615室 联系方式:孙宗良、1868667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宗良 电 话: 18686672200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工程 项目 长春市 园区 管理中心 园林 上一篇: 2023年4月27日遂宁市中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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