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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雪堰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5-10 14: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lang=ZH-CN style='tab-interval:21.0pt;word-wrap:break-word;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项目概况:雪堰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5月 31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武采公标【2023】013号 3.项目预算金额:600万元/年 4.项目最高限价:445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服务范围 雪堰生活垃圾转运位于武进区雪堰镇夹山垃圾填埋场西侧,建筑面积约400平米,含22m3水平直压式压缩设备2套,中标人需配备垃圾集装箱6套(有效容积≥23m3,含自动反转门)。预计垃圾中转量150吨/天。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雪堰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维服务、生活垃圾中转运输服务(自转运站至处置终端),具体包括: 5.1.1雪堰生活垃圾转运站运维服务 中标人配备相应规模的人员和设备设施保障垃圾转运站按技术规范要求运行,包括垃圾称重计量、垃圾倾倒与压缩和垃圾箱体转换作业等。 中标人负责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常运营管理和场区环境维护工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场区内渗滤液处理、降尘、除臭和垃圾转运处理系统。 5.1.2生活垃圾中转运输服务 中标人根据垃圾转运处理量需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集装箱和转运车,负责将压缩处理的垃圾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终端处置点。 5.1.3监督和考核 (1)转运站运维服务由采购人管理和考核; (2)转运站生活垃圾运输终端需接受常州市武进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统一调配,运输服务由采购人管理和考核。 5.2服务要求 5.2.1垃圾转运站运维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生活垃圾产出场所的位置,合理安排转运站的运营时间和接收范围,确保生活垃圾的及时中转运输,生活垃圾中转运输方案应报采购人或监督方审核备案。在发生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应服从采购人或监督方安排,必要时增加运输次数并将运输路线报采购人或监督方审核备案; (2)中标人保证严格按照已审核备案的接收范围、运营时间、运输路线和时间不间断的中转运输生活垃圾,如不能按照备案范围、路线、时间中转运输,应经采购人或监督方书面认可; (3)中标人在接纳中转生活垃圾之前,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应报采购人或监督方备案,经审核通过的单位和车辆方可进站中转; (4)中标人如发现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故意往生活垃圾里加水或混入其它非生活垃圾等行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监督方介入处理; (5)中标人应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收运人员,统一工作服装,遵守服务规范,按照固定区域、路线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运; (6)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完成正常收运工作的,中标人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告知采购人或监督方,并采取有利措施避免或减少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 5.2.2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范围内生活垃圾中转、运输。中标人运输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密闭化措施,并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运输过程中严禁滴漏、洒落,如在运输中滴漏洒落造成路面污染,由中标人负责清扫处置或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2)出站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3)压缩完的垃圾应按工艺要求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处置终端进行处理,不得随意、随处处置,并应满足:及时转运,不应在站内积存;密闭运输,不应出现遗撒及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不应遗撒垃圾渗滤液。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若武进区开展实施区域内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本合同自动解除)。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5月17 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 3.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系统平台,下载本项目电子版采购文件。 4.售价: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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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 日雪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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