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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采购60个优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
时间:2023-06-16 11: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lang=ZH-CN style='tab-interval:21.0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项目概况 采购60个优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名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JSZC-320115-DJGS-G2023-0005 1.2项目名称:采购60个优质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 1.3预算金额:673万元 1.4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投分包号报价超过每个包的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分4个包,共确定 4家中标单位分别承接本项目4个包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注:供应商需明确拟投分包号,按分包号分别购买招标文件,每家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具体定标原则详见采购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完成发货、送货、安装,并承担运送安装费用。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3供应商信用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5未购买相应分包号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应分包号的投标。 6.6本项目分为4个包,请按包制作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 联系人:钱科 联系方式:025-52839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01471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1471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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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服务站 社区卫生 设备采购 医疗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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