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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7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净月区环境卫生管理费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6-27 14: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3-06-06 项目名称:净月区环境卫生管理费 预算金额:33330.6835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30.6835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城区街路、绿化带、方砖步道、商家门前、商业街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循环上门收集沿街商家生活垃圾工作,清运城区偷倒的生活垃圾工作,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公厕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冬季清雪(含配备清雪司机)及冬季运雪等工作。总面积约1568.8万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682.72万平方米,方砖步道110.3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66.03万平方米,商业街28.53万平方米,商家门前81.18万平方米,冬季清雪面积1012.03万平方米(不含绿化带面积),运雪面积902.77万平方米(不含绿化带面积)(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3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1.时间:2023年6月28日8时30 分至 2023年7月5日16时00分。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5.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 1572 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张晓静、0431-84532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系方式:沙庆非0431-8765870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电 话: 0431-87658708-60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环境卫生 管理费 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 管理局 开发区 上一篇: 2023年6月27日来凤县百福司镇民族小学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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