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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7-18 14: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713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3-0713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3.1服务内容: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 3.2学校人数:约1500人 3.3用餐标准: A餐:二全荤、二素菜、主食(米饭、面食),18元/餐/人(固定价格); B餐:一全荤、二素菜、主食(米饭、面食),15元/餐/人(固定价格)。 3.4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3.5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 3.6送餐方式:热链配送 3.7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3.8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如校外供餐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立即停止供餐,及时终止合同,同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 (一)发生转包、分包供餐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的,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合同行为的; (二)食品的配送温度和食用时限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的; (三)降低供餐质量和餐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的或每学年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80%的; (四)未持续保持校外供餐单位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 (五)供餐单位与学校间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六)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七)未履行供餐服务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八)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故的; (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配备营养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投标人应具备HACCP或IS0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如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2.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6、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9、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39131824 @qq.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 (3)HACCP或IS0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17386861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0431—8181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18584395675 合同履行期限: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配备营养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2、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投标人应具备HACCP或IS0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如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2.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2.6、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2.9、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39131824 @qq.com,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刘宝才 17386861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 1858439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1858439567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长春市 招标公告 第五十二 中学 营养配餐 上一篇: 2023年7月18日香河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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