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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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投标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8-21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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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94 |
项目名称: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407.0万元 |
最高限价:407.0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01 | 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0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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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相关证明。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承担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3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4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文件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投标无效)。 |
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
4.售价: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相关证明。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话:0538-622107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 |
联系方式:0538-850371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 |
联系方式:0531-8319186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田德磊 |
联系人电话:0531-83191861 |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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