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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招 标 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7-31 09: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招 标 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3057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35.8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8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为保险起期,至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为保险止期;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计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ZTY-2023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保险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改建总面积24336.70平方米,改建后设置床位303张,改建后具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3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在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其他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备,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因发生于保险工程,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而支付的法律费用,以及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2.4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院内。 2.5 招标范围:通过选择保险公司,完成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改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承保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6 保险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为保险起期,至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为保险止期; 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计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2.7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若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风险与保险服务承诺能力。 3.2 财务要求:总部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鲜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53043057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 系 人:翁晶 电 话:0431-805142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招 标 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方式:吴工1530430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方式:翁晶 0431-805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530430576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工程 医院 长春市 春城 集团有限公司 传染病 上一篇: 2023年7月31日新疆春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市委政法委专线链路租赁及视频综合应用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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