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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大余中学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设备更换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3-DY-G001)的电子化公 |
时间:2023-08-03 01: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大余中学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设备更换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3-DY-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大余中学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设备更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3-DY-G001 项目名称: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大余中学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设备更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47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120日内完成本项目,包括站房及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占比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且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0:00 至 2023年08月1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开标2室(开标地址:大余县龙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余款10%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投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8.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9.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大余县梅国北路 联系方式:0797-873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东山街章江路牡丹商城6栋78-7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97-8719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梅燕 电话:0797-8719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