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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8-04 09: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2023-08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印刷服务0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机关印刷服务0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7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 农业城市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机关印刷服务0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7)投标人需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印刷;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合同包2(机关印刷服务0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7)投标人需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方式:请携带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领取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5号 联系方式:杜安 0912-6668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联系方式:刘婵婵 13891209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婵婵 电 话: 1389120908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榆林市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局机关 税务 上一篇: 2023年8月4日吉林省烟草公司延边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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