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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二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时间:2023-09-05 13: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254 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62,8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8: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提出交货要求后30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818185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44660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446608-880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安 广安市 多普勒 诊断仪 超声 二期 人民医院 上一篇: 2023年9月5日安全智慧化管理平台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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