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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黄陵县自然资源局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9-06 11: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黄陵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商业街千壹商务酒店隔壁新华保险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XZB2023-082 项目名称: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80,0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7,51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47,51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7,14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7,14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8,7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8,76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936,60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36,60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合同包2(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合同包3(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合同包4(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经营范围须包含林业或园林绿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经营范围须包含林业或园林绿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经营范围须包含林业或园林绿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黄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经营范围须包含林业或园林绿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商业街千壹商务酒店隔壁新华保险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各包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 3.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陵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桥山街道办北街 联系方式:0911-5212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正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商业街千壹商务酒店隔壁新华保险二楼 联系方式:0911-52114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5211466 陕西正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公告.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黄陵县 招标公告 改革发展 年中 试点 林业 改造项目 上一篇: 2023年9月6日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2023-2026年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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