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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4日霞浦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项目(标段一)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9-28 10: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霞浦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受霞浦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921]PC[GK]2023001、霞浦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项目(标段一)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霞浦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项目(标段一)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09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921]PC[GK]2023001 项目名称:霞浦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项目(标段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64,900.00元 采购包1(垃圾分类屋(亭)及相关配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064,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64,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90,64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本次采购若有涉及,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40%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至少保证40%份额(以相应投标报价金额为计算依据)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二-9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二)按要求进行分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接受分包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信息,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9。);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11。);3、《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1。);4、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本文件其他条款与本项规定有矛盾的,以此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28 至 2023-10-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10-20 09: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霞浦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利埕村10号-3 联系方式:0593-867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益环球广场写字楼第十二层1205室 联系方式:177060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177060387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霞浦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项目(标段一)-文件集.zip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霞浦县 标段 招标公告 城乡 公开招标 试点 上一篇: 2023年10月4日海淀医院海淀区医联体建设专项经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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