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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创建“中欧国际合作示范产业园”项目(开发区投资建设资金)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0-13 11: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创建“中欧国际合作示范产业园”项目(开发区投资建设资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FSDZC23021 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创建“中欧国际合作示范产业园”项目(开发区投资建设资金) 预算金额:24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编制,最高限价500万元;二标段:片区开发综合实施方案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融资方案编制、项目策划包装及争资立项,最高限价900万元;三标段:总体方案策划和产业规划编制,最高限价380万元;四标段:前期招商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二标段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 //www.tzxm.gov.cn,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 //www.tzxm.gov.cn,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三、四标段: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或0316-2920630。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www.hebca.com/ggzylf.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一标段和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和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含 2 家),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量及合同额划分,牵头人需承担对项目所有内容总负责的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经济开发区榕花路1号 联系方式:0316-669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廊坊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府东街粮食局宿舍楼2单元302 联系方式:0316-27769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涛 电 话:0316-2776960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