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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沧州市财政局本级一体化平台系统容灾及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1-08 17: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沧州市财政局本级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一体化平台系统容灾及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08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09002304391001 项目名称:一体化平台系统容灾及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 采购需求:一体化平台系统容灾及升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60%。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承诺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总金额不低于4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40%×60%;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40%×60%;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9日08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17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沧州市财政局本级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317-202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联系方式:0317-21750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俊玉 电 话:0317-2022319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