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3年招标 |
2023年11月9日省职控中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1-09 12: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受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01]ZXFZ[GK]2023106、省职控中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省职控中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01]ZXFZ[GK]2023106 项目名称:省职控中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包1(卫生应急背囊):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卫生应急服装):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净水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3,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9 至 2023-11-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11-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中“简要需求或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07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728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郑雪妹、张博艺、廖丽松,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雪妹、张博艺、廖丽松 电话:?0591-88318332、87616211转8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相关附件: 省职控中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文件集.zip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应急救援 装备 中心 日省职控 上一篇: 2023年11月9日大同市平城区园林绿化中心2023年绿化养护项目(三)的采购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3年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3年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