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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时间:2023-11-09 14: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style="tab-interval:21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900-JSGX-G2023-0030 3.预算金额:人民币3162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16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范围: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300吨级渔政执法船的采购,包括: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系泊试验、试航、船检、交船、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船(不含图审时间)。 7.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不少于1年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造船生产企业,须为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标准的二级II类及以上生产能力,同时具备铝质船舶生产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通过微信(19962397998)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x19962397998@163.com;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335-830-215)。 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268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58620735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 联 系 人:朱 工 联系电话:1896196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91250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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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采购 盐城市 行政执法 监督局 农业综合 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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