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3年招标 |
2023年11月16日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黄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一特殊科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ZHR-ND-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1-16 01: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黄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一特殊科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ZHR-ND-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黄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一特殊科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R-ND-G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黄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一特殊科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136527.68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6)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0:00 至 2023年11月24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之前转入业主指定帐户并备注宁都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黄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一特殊科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7、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污水处理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7%,质保期满一年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尾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1387073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条石下8栋101 联系方式:18162184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162184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