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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2-15 09: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清市医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项目概况受福清市医院委托,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81]SG[GK]2023002、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81]SG[GK]2023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9,100.00元 采购包1(神经外科脑室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2(高频电刀、腿架及聚酯衬垫): 采购包预算金额:274,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4,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3(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4(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采购包5(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3: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4: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采购包5: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5 至 2023-12-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1-0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0591-8515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福建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总部地址) 联系方式:13850819823、0591-837183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航、杨林、张鹏 电话:13850819823、0591-8371838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文件集.zip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项目 福清市 福建省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设备采购 上一篇: 2023年12月15日数字胃肠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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