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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怀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实施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2-27 11: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怀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3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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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2023-ZC036 项目名称:怀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实施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采购需求:编制怀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实施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4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或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第1开标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4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预留份额部分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各潜在供应商如需银行贷款,中标后可用政府采购合同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安支行办理政采贷业务,联系人:张丹丹,电话0313-2741159。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需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供应商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10、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无效。(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张家口市怀安县 联系方式:0313-7927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荣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西区工业西街8号1号楼3层01 联系方式:0313-8076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璐 电 话:0313-8076909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