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HB2023014300010005 二、项目名称: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沽通(张家口)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滦河路南 | 91130724MA0CKDJK76 | 沽源县安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西围子桥西大街一中东侧 | 91130724MA0EEC0H88 | 沽源县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中环西路欧景缘住宅小区A16号楼101号铺 | 91130724MA09HK037K | 沽源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新合作广场小区1号底商113铺 | 91130724MA0A4MQK7Q | 河北祎程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西围子中环路北1幢3层 | 91130724MA0FPNYB6N | 盛源(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内富硒产品交易中心1号楼四层 | 91130724MAC23TND9F | 张家口道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新城北街水城秀府二期3-1-203号商铺 | 91130724MA0CYTQR9P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沽通(张家口)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沽源县安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沽源县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沽源县瑞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河北祎程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盛源(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张家口道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沽源县公务用车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下,补充服务保障各级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 | 详见征集文件 | 满足征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协议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 0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志丽(征集人代表)、胡海英(征集小组组长)、李秀玲、宋占锋、施权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征集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固定价格,按张家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关于客用汽车租赁价格认定结论书》(张价认〔2020〕363号)文件规定的租赁价格收取。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沽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3-581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国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SOHO国际B座909室 联系方式:0313-818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程超 电 话:0313-8183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