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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京山市推进县城双集中发展和就地城镇化规划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4-04-09 08: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东诚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4年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821202406000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4-00310 3、项目名称:京山市推进县城双集中发展和就地城镇化规划研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5(万元) 6、最高限价:195(万元) 7、采购需求: 指导我市推进县城双集中发展和就地城镇化试点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3、方式: 方式: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84879034@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京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24-7222889。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8、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hbncp.com.cn/out/logi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东门路35号 联系方式:18672419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东诚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大道123-1仁和宾馆旁 联系方式:13147131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才武 电 话:13147131822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京山 竞争性 县城 城镇化 公告 上一篇: 2024年4月9日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兴山县)三标段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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