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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4-06-27 12: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4年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HBZD240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1011 3、项目名称: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万元) 6、最高限价:106(万元) 7、采购需求: 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现需采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台,自装卸式垃圾车2台,多功能小清洗车1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期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515191929@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蕲春县财政局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8.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 9 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271555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A2-4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15572382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572382905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项目 蕲春县 竞争性 城乡 生活垃圾 设备采购 公告 上一篇: 2024年6月27日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人民政府骆庄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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