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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6日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4-01-06 12: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4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ZY-2023-14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城堤、东坝汉江大桥景观灯笼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或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PDF 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40192520@qq.com,并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3)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提供授权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上的投标指南;(5)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8591505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0915-31972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明明 电话:0915-3197229 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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