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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分中心) 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一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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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一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cfj2501663-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一期扩建工程已由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高政服备(2025)1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瑞淳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瑞淳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以南韩棠路以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一幢地上四层、局部地下一层厂房,地上建筑面积:13637.52m2;地下建筑面积:437.76m2;建筑占地面积:3334.32m2;总建筑面积:14075.28m2。框架结构;最大跨度9.0m,建筑高度23.30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独立基础;地下一层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框架结构,整板基础,坡面挂网喷浆、锚钉支护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含暖通)及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围墙、道路、排水、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32000000.00元 2.5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一幢地上四层、局部地下一层厂房,地上建筑面积:13637.52m2;地下建筑面积:437.76m2;建筑占地面积:3334.32m2;总建筑面积:14075.28m2。框架结构;最大跨度9.0m,建筑高度23.30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独立基础;地下一层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框架结构,整板基础,坡面挂网喷浆、锚钉支护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含暖通)及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围墙、道路、排水、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经专家论证本工程属于技术复杂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8月-2026年0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13、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09: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9.6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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