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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 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居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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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居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fj2600082-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审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居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实施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居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线路册高、低压电缆敷设,线路册土建(室外电缆排管),开闭所、配电室高低压柜采购安装及土建、充电桩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电压等级10kv,总容量24000kva。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98810000.00元 2.5工程规模:本工程电压等级10kv,总容量24000kva。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9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电力工程包含变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输变电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09:0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6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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