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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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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栏目:26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1848 26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6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以《关于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5]2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市县配套。招标人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3条长5.94公里,新建生态护岸11.49公里;岸坡植物防护4.12公顷,保土耕作1.8平方公里等。 2.2项目概算总投资62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为泰兴市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小流域计划治理面积6.0km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184hm2。本项目工程措施主要为河道治理工程,对流域内严家港、唐家港及孙兴港等3条河道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5.94km;新建河道护岸11.495km,均为木桩+生态袋护岸;林草措施主要为河道岸坡植物防护(百慕大黑麦草草籽混播),共计4.12hm2。 2.3.2最高投标限价:5250812.1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23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6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竣工或合同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类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上述①、②、③项须在“承诺函”中进行承诺,第③项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承诺内容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招标文件下同)。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3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6年3月31日09时30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9.5%、90%、90.5%,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个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个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因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投标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250812.14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商务标:4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23-80962031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152973920 11.备注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原完工验收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视为 “合同工程验收”,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1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11.5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标签: 项目 泰兴市 水土保持 重点工程 招标公告 年度 小流域 上一篇: 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坐班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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