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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级2026年鄂州市城东污泥碳化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
| 所在栏目:26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327 26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机构发布, 从26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7012026010004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6-00392 3、项目名称:2026年鄂州市城东污泥碳化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80(万元) 6、最高限价:88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城东污泥碳化厂所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有效处理鄂州市市本级4座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确保鄂州市城东污泥碳化厂稳定、达标、安全、规范、连续运行,实现市本级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置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按一次招标后续签两年的服务方式,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中标服务费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一年一续签,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可启动退出程序,合同期满前或终止合同则重新组织招标。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及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2、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方式:打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首页,点击“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进入用户服务中心登录“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首页-操作使用指南下载。 3、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鄂州市民之家三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5、不方便线下办理CA的供应商也可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进行线上办理。 6、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50%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7、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政策。 8、各供应商如出现采招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639-8178。 9、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10、相关政策:《关于印发<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银〔2020〕43号);融资产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级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附楼三楼 联系方式:027-6083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湖西路滨湖广场5层商铺 联系方式:18971989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智 电 话:18971989812 标签: 湖北 鄂州市 污泥 城东 公开招标 城市管理 运营管理 委员会 上一篇: 通宜路建设项目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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